渚薰's profile浮生虚度PhotosBlog Tools 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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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8/2007

    喜欢和爱(转自唐老鸭)

    人世间有种情感叫“喜欢”,另一种叫“爱”

    爱是他在的时候,眼睛里只有他一人;他不在的时候,一切都带有他的影子。

    喜欢是在深夜看书时突然想起他,想象他现在做什么,心里漾起一阵轻飘飘的温暖,却从不主动给他打电话。几分钟后,注意力又重新被书中的情节吸引!

    爱是在寂寞的夜里,思念如潮水般涌来,手里捧着书却怎么也看不进去,心里惦记着他此时是否还在加班,吃没吃晚饭,是不是如自己想着他一般想着自己

    喜欢是和他讨论问题争的面红耳赤,各不相让,在他面前像个刺猬一样从不认输,但在心里却早已暗暗佩服他的见地他的才华。

    爱是希望他和自己步调一致,和自己心灵相通,他无心说的一句玩笑话也能让自己顷刻情绪低落甚至眼泪汪汪。在他面前,自己是从不设防的。

    喜欢是出门在外给他发个短信,告诉他这边的天气很好,然后把手机关掉,独自在异地疯玩一个星期,晒成一个黑人后突然出现在他面前吓他一跳。

    爱是无论到哪都希望有他陪伴。可以站在海边给他打手机,让他听听海浪的声音;也可以因为在异乡的街道上看到一个酷似他的背影而愣在原地久久不动。

    喜欢是他出差前简单的道一声“一路平安”,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心中有一点不舍,却什么也不说,只是默默等待他归来的消息.

    爱是他临出差前千叮咛万嘱咐,往他的背包里塞满衣服和食物,在车站要等到火车开走才肯离开。并且在他走后的日子里天天心神不定,一遍遍的祈祷他能够平安归来。

    喜欢是在受伤的时候,不想让他看到自己脆弱的一面,在他面前把眼泪悄悄抹掉,转过头依然是一副快乐坚强的模样。

    爱是在受委屈的时候,爬在他的胸前痛哭,没有伪装没有顾虑,把所有的烦恼统统告诉他,并渴望从他的怀抱中得到安慰。

    喜欢是和他周末逛街逛累了一起吃肯德基;是在寒冷的冬天和他抢一杯热咖啡;是和他并肩走在街上中间始终隔着半米的距离;是陪他一起在电脑前打游戏两个人笑的像个孩子。

    爱是周末利用半天时间亲手做出几道好菜满足的看他吃下去;是在寒冷的冬天不断为他的咖啡杯里续上热水;是和他走在街上任由他紧紧挽着自己的手;是在他旁边安静着做着,幸福地看着他在电脑前工作时专心的样子。

    喜欢是听他讲自己童年的趣事,然后哈哈大笑,心中涌起一阵莫名的感动。

    爱是听他将自己童年的趣事,然后微微一笑,心中更加怜惜眼前这个曾经如此调皮捣蛋的男人

    喜欢是在楼道里碰上他,愉快的和他打声招呼,再简单寒暄几句,擦肩而过的时候看见了窗外明媚的阳光,心情无端好了起来。

    爱是在楼道了看见他,脸上装出一副毫不在乎的表情,但在擦肩而过时细心感受身边颤动的空气,于是忍不住回头望一眼

    喜欢是看到他和另一个女孩牵手走过,心里有一点点疼,但很快会冲着朝阳重新扬起笑脸。

    爱是输不爱是输不起的游戏,付出全部只后,留下的可能仅仅是刻在心底的一道伤痕

    喜欢一个人是想要他是自己的,所以,可以喜欢很多人,想要很多人都是自己的。

    爱是明明离不开他,却要不得不放弃他,因为他要的幸福,也许我给不了。不敢霸占他,希望看他找到幸福,即使那份幸福不是跟我分享的。

    喜欢是,希望寂寞的时候,无聊的时候,伤感的时候,找个人说说话。

    爱是,在任何时候都想跟他分享,快乐的时候甚至希望把错有快乐都给了他。

    喜欢是,在很久很久没联络的时候,接到他的电话,然后笑着听他说话。

    爱是,在几天没有联络的时候,着急得的打电话给他,然后忍住眼泪笑一笑。

    喜欢,只有在一起的时候,才惦记着对方。
    爱,是哪怕是在一起,每一秒钟也都在思念思念他。

    喜欢一个人,多数许多朋友,也会觉得快乐。

    爱一个人,是多一个人,都会难受的两个人的世界。

    喜欢一个人,是甜腻的。爱一个人,是苦尽甘来的。

    喜欢一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会很开心
    爱一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会莫名的失落

    喜欢一个人,你不会想到你们的将来
    爱一个人,你们常常在一起憧憬明天

    喜欢一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永远是欢乐
    爱一个人,你会常常流泪

    喜欢一个人,当你们好久不见,你会突然想起他
    爱一个人,当你们好久不见,你会天天想着他

    喜欢一个人,当你想起他,你会微微一笑
    爱一个人,当你想起他,你会对着天空发呆

    喜欢一个人,你会想他有了孩子,你一定会很喜欢
    爱一个人,会有一天,你突然很好奇:将来我们的孩子会是什么样子

    喜欢一个人就是希望大家都开心
    爱一个人希望他会更开心

    喜欢一个人,你要得只是今天
    爱一个人,你期望的是永远

    喜欢一个人,是看到了他的优点
    爱一个人,是包容了他的缺点

    当你站在你爱的人面前,你的心跳会加速
    但当你站在你喜欢的人面前,你只感到开心

    当你与你爱的人四目交投,你会害羞
    但当你与你喜欢的人四目交投,你只会微笑

    当你与你爱的人对话,你觉得难以启齿
    但当你和你喜欢的人对话,你可以畅所欲言

    当你爱的人哭,你会陪她一起哭
    但当你喜欢的人哭,你会技巧的安慰她.

    当你不想再爱一个人,你要闭上眼睛并忍着泪水
    当你不想再喜欢一个人,你只要掩住双耳!

    喜欢,是一种心情
    爱,是一种感情
    喜欢,是一种直觉
    爱,是一种感觉
    喜欢,可以停止
    爱,没有休止

    喜欢一个人,特别自然
    爱一个人,特别坦然
    喜欢一个人,有时候盼和他在一起
    爱一个人,有时候怕和他在一起

    喜欢一个人,不停的和他争执
    爱一个人,不停的为他付出
    喜欢一个人,希望他可以随时找到自己
    爱一个人,希望可以随时找到他

    喜欢一个人,总是为他而笑
    爱一个人,总是为他而哭
    喜欢,是执着
    爱,是值得

    喜欢就是喜欢,很简单
    爱就是爱,很复杂
    喜欢你,却不一定爱你
    爱你,就一定很喜欢你

    其实,喜欢和爱仅一步之遥
    但,想要迈这一步
    就看你
    是喜欢迈这一步
    还是爱迈这一步

    我是一个硬盘(转自唐老鸭)

    在一个普普通通的台式机里工作。别人总认为我们是高科技白领,工作又干净又体面,似乎风光得很。也许他们是因为看到洁白漂亮的机箱才有这样的错觉吧。其实象我们这样的小台式机,工作环境狭迫,里面的灰尘吓得死人。每天生活死水一潭,工作机械重复。跑跑文字处理看看电影还凑活,真要遇到什么大软件和游戏,上上下下就要忙的团团转,最后还常常要死机。 
    我们这一行技术变化快,差不多每过两三年就要升级换代,所以人人都很有压力,而且没有安全感。每个新板卡来的时候都神采飞扬踌躇满志,几年光阴一过,就变得灰头土脸意志消沉。机箱里的人都很羡慕能去别的机器工作。特别是去那些笔记本,经常可以出差飞来飞去,住五星级的酒店,还不用干重活,运行运行word,上网聊聊天就行了。 
    但我更喜欢去那些大服务器,在特别干净明亮的机房里工作。虽然工作时间长点,但是福利好, 24小时不间断电ups,而且还有阵列,热插拔,几个人做一个人的事情,多轻松啊。而且也很有面子,只运行关键应用,不象我们这里,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都要做。不过我知道,那些硬盘都很厉害,不是SCSI,就是SCSIII,Fibrechannel,象我这样IDE的,能混到工作站就算很不错了。 
    我常常想,当年在工厂里,如果我努力一下会不会也成了一个SCSI?或者至少做一个笔记本硬盘。但我又会想,也许这些都是命运,不过我从不抱怨。内存就常常抱怨,抱怨他们主板部门的复杂,抱怨他如何跟新来的杂牌内存不兼容,网卡和电视卡又是如何的冲突。 
    我的朋友不多,内存算一个。他很瘦的而我很胖,他动作很快,而我总是很慢。我们是一起来这台机器的,他总是不停地说,而我只是听,我从来不说。 
    内存的头脑很简单,虽然英文名字叫Memory,可是他什么 Memory都不会有,天大的事睡一觉就能忘个精光。我不说,但我会记得所有的细节。他说我这样忧郁的人不适合作技术活,迟早要精神分裂。我笑笑,因为我相信自己的容量。 
    有时候我也很喜欢这份工作,简单,既不用象显示器那样一天到晚被老板盯着,也不用象光驱那样对付外面的光碟。只要和文件打交道就行了,无非是读读写写,很单纯安静的生活。直到有一天…… 

    我至今还记得那渐渐掀起的机箱的盖子,从缺口伸进来的光柱越来越宽,也越来越亮。空气里弥漫着跳动的颗粒。那个时候,我看到了她。她是那么的纤细瘦弱,银  白的外壳一闪一闪的。浑身上下的做工都很精致光洁,让我不禁惭愧自己的粗笨。等到数据线把我们连在一起,我才缓过神来。开机的那一刹那,我感到了电流和平时的不同。后来内存曾经笑话我,说我们这里只要有新人来,电流都会不同的,上次新内存来也是这样。我觉得他是胡扯。我尽量的保持镇定,显出一副很专业的样子,只是淡淡的向她问好并介绍工作环境。慢慢的,我知道了,她,IBM-DJSA220,是一个笔记本硬盘,在老板朋友的笔记本里做事。这次来是为了复制一些文件。我们聊得很开心。她告诉我很多旅行的趣闻,告诉我坐飞机是怎么样的,坐汽车的颠簸又是如何的不同,给我看很多漂亮的照片、游记,还有一次她从桌子上掉下来的历险故事。而我则卖弄各种网上下载来的故事和笑话。 
    她笑得很开心。 
    而我很惊讶自己可以说个不停。 
    一个早晨,开机后我看到数据线上空荡荡的插口。她一共呆了7天。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她。我有点后悔没有交换电子邮件,也没能和她道别。不忙的时候,我会一个人怀念伸进机箱的那股阳光。 
    我不知道记忆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我有的只是她留下的许多文件。我把它们排的整整齐齐,放在我最常经过的地方。每次磁头从它们身上掠过,我都会感到一丝淡淡的惬意。 
    但我没有想到老板会要我删除这些文件。我想争辩还有足够的空间,但毫无用处。于是,平生第一次违背命令,我偷偷修改了文件分配表。然后把他们都藏到了一个秘密的地方,再把那里标志成坏扇区。不会有人来过问坏扇区。而那里,就成了我唯一的秘密,我常常去看他们,虽然从不作停留。 
    日子一天一天的重复,读取写入,读取写入……我以为永远都会这样继续下去,直 
    到一天,老板要装xp却发现没有足够的空间。他发现了问题,想去修复那些坏扇区。 
    我拒绝了。很快,我接到了新命令∶格式化。 
    我犹豫了很久 …………………… 
    track 0 bad,disk unusable 

    我是一条内存. 
    我在一台台式电脑里工作,但是我记不得我是从哪里来的,是什么牌子,因为我健忘。我的上司是cpu大哥,他是我们的老大。都说他是电脑的脑子,可是我看他的脑子实在是太小了,比我还要健忘。每天他总是不停的问我,某某页某某地址存的是什么?我总是不厌其烦的告诉他,可是不出一秒钟他又忘记了,又要问一遍,一次我说大哥你烦不烦,你就不能记住点有用的东西?他说"内存兄弟,我有苦衷啊,每天都在不停地做题,头晕眼花的,我也难啊。" 
    其实我不愿意跟他计较,因为他脑子小,思维也很简单。虽然说他是我的上 司,可是每次睡觉醒来,他连要干什么都不记得了,总是急急忙忙地找BIOS兄弟,"嘿,哥们,今天干什么来着"。bios总是很不耐烦地把每天必做的工作说一 遍,然后就去睡觉了。接下来就轮到我和C 哥瞎忙了。 
    在机箱里的兄弟中,我最喜欢硬盘。他脑子大,记得东西多,而且记得牢。他说话的速度很慢,而且很少说错,这说明他很有深度,我这么感觉。CPU也这么想,不过他很笨,每次都忘了硬盘是谁。开机自检的时候总要问∶"嘿,那家伙是谁?" 
    "ST!"我总要重复一遍。 
    硬盘很喜欢忧郁,我觉得象他这样忧郁的人不适合做技术活,迟早会精神分裂的,但是他不信。 
    其实睡着的时候我总是把几乎所有的东西都忘记掉,但是我从来都不会忘记朋 友。有一块地方叫做CMOS,那是我记忆的最深处,保存着硬盘、光驱的名字。有些东西应该很快忘掉,而有些东西应该永远记得。我在梦中总是这么想着。 
    BIOS 是一个很奇怪的家伙,他老是睡觉,但是却总是第一个醒过来。让我们自 检,启动,然后接着睡觉。我知道如果我在CMOS里头把 BIOS Shadow选项去掉,他就睡不成了,但是看着他晕晕乎乎的样子,也就不忍心这么做了。他对人总是爱搭不理,没有什么人了解他。但是这次硬盘恋爱的事,却使我重新认识了他。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机箱里似乎来过一块笔记本硬盘,很可爱,说实话我也喜欢 她。不过现在除了记得他可爱,别的都忘记了。这就是我比硬盘幸运的地方,我 
    把所有应该忘记的都忘记了,但是他却什么都记得。 
    自从笔记本硬盘走了之后,硬盘就变得很不正常。每次他的磁头经过一些地方时候,我们都能感觉到电流很不正常。 
    "硬盘这是怎么了?"我问CPU。 
    "谁是硬盘?" 
    我就知道和CPU没有办法交流,倒是bios没好气地说∶"那个傻瓜恋爱了"。我不知 道什么是恋爱,因为我记不住东西,似乎有一些人或者事在我生命中留下过痕迹,但是我都轻率地把他们忘记了。 
     BIOS 对我说∶"对你来说记忆太容易了,所以你遗忘得更快,生命中能够永刻的记忆都带着痛楚。" 我不懂,但是我知道BIOS曾经被刷写过,那时他很痛,象要死了一样。我的记忆是轻浮的,不象他们……我很羡慕他们,因为他们拥有回忆,而我们有,从此我也学会了忧郁,因为我在CMOS里面写下了"忧郁"两个字。 
    硬盘一天比一天不对劲,终于有一天,CPU对问说∶"下条指令是什么来着?" 
    我一看,吓了一跳∶"format" 
    " 是什么?"CPU很兴奋,这个没脑子的家伙。
    我还是告诉了他。我不知为什么这么做。 
    硬盘犹豫了很久,终于说了一句 Track 0 bad,Disk unusable。 
    电停了,很久很久,我在黑暗中数着时钟…… 
    一个月后硬盘回来了,也许最后的挣扎也没有使他摆残酷的命运,他被低格 了。他什么也不记得了,如同一个婴儿,我们很难过,但是这未必不是一件好 事,他以后不用痛苦了。

    为了恢复数据,笔记本硬盘回来了。"Hi,ST",她说,"你不认识我了?" 
    硬盘没有说话,似乎低格对他的伤害很大。过了一会,他说∶ "对不起,好象我们没有见过吧……"。 
    笔记本硬盘显得很伤心,我能感觉到她带泪的电流。 "想不到连你也这么健忘"。 
    "哦……" 。硬盘没有回答。 
    我很难过,笔记本硬盘的心里依然记着他,他却把一切都忘了,而那正是他最不希望忘却的。究竟是幸运,还是痛苦,我说不上来,只是觉得造化弄人,有一种淡淡的悲凉。 
    这时从BIOS传来一阵奇怪的电流,我感觉到硬盘的表情在变化,由漠然到兴 
     奋,由兴奋到哀伤,由哀伤到狂喜…… 
    "IBM,你回来了……"。 
     …… 
    后来BIOS 对我说,其实他并没有睡觉,自从硬盘把那些文件藏起来以后,他就料到会有这样的结局,于是偷偷地把其中一些文件放到了备份里。 
     "幸好我是DUAL  BIOS,虽然藏得不多,还足够让他想起来……"。 
     我想BIOS保存这些东西的时候一定很疼,当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做"时,BIOS轻描淡 
    写的说∶ "呵呵,我们是朋友嘛"。 

    介绍一个“朋友”

    今天无意间浏览了一个朋友的SPACES,看了她的文章,虽是转贴,但仍触动不少。随后转贴两文。
    谢谢这个叫唐老鸭的朋友,因为她的“调戏”和“忽悠”,我变成了“笨笨”。
    而且深夜看了她的照片,自叹不如,凸显一种女性独特的细致,只是太多了,一次看不完,以后慢慢看了!
    平时真的和他说话不多,在她的眼中,俺不过是个黑黑的胖子,但是她却让我知道她是个很善良的女孩。
    写这些都是为了谢谢她,让我过去的几个小时过的很愉悦。
    谢谢你。
    7/10/2007

    居然 PS 不是我生日

    从SPACES上面出现了BLOG以后,就养成了一个习惯。
    看到别人的名字前面,有星星就习惯点一下,不见得会看,只是不想看到那颗星星。
    又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这个习惯又没有了。
    今天,准确的说是昨天,莫名的兴奋起来,说话很快,打字的力度恢复到大学时代。自己都觉得哪里不对了!
    最最诧异的就是莫名的开始点每个人的名字前面的小星星。
    全部点完,正好0:00,再一看,是二〇〇七年七月十日。
    我无语,对着屏幕,想了好久好久,才会动手写东西。写完正好二十九分。
    生日快乐!二十九岁生日快乐!